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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部门通告 小产权房一个月拆除

2010-07-20 09:0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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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7月,同一地点,违章建筑已经竣工。本报记者 刘贡 摄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9年10月,三亚市南边海路“违建”初现。
  


  中共三亚市纪委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、三亚市监察局、三亚市公安局今天发出联合通告,严厉打击违章建筑。
  
  近年来,三亚违章建筑屡禁不绝,严重影响了三亚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三亚五部门联合下发了打击违章建筑的通告,目的在于维护和规范三亚建筑市场秩序,扎实稳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,提高城市建设水平。
  
  通告提出了多项措施,自今日起执行:
  
  全市任何形式的违章建筑(含小产权房)一律停建,并限期在1个月内自行拆除,否则将强行拆除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相关法律责任,从重处罚。
  
  水电气部门不得向违章建筑提供水电气,如有违反者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。
  
  对参与违章建筑的党员干部,市纪委监察局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参与违章建筑的党员干部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,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交代问题;对限期内不报告并交代问题的,一经查实,将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的规定严肃追究其党纪、政纪责任。
  
  购买无报建手续住房的购房者的利益,不受法律保护。
  
  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及有关单位对顶风违法的违章建筑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,从重处罚。
  
  通告同时公布了举报热线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章建筑的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。
  
  记者刘贡
  
  

来源:南海网-海南日报   作者:刘贡    编辑:黄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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