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市房产局:为什么有房产证的房子,你们不给过户?!!
本人朋友有一套房,有房产证,在04年就办下来了,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,产权清晰.
近来卖给他人,税务全部办理完毕.买卖双方去海口市政务大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受理时,竟然不给受理!……怪事……怪事了……拒绝理由是“要提供土地证”。
此房为93年建的楼成房,共有六层,一梯二户,整栋有12户人家。户户都有房产证。现在过户,竟然要“要提供土地证”??!
为什么?为什么?……]
为什么以前就没有土地证也可过户?为什么能办下房产证?历史问题难道要民众来承担吗?
这不公证!公证?公平?
业主有了产权证,注意是“房地产所有权证”,什么叫所有权?房产局,你知道吗?----使用权,占有权,收益权,处分权。你们为什么要剥离这个处分权呢???是知法犯法吗?…………
不得而知,我不是在贬损政府或行政单位。我只要知道,为什么要“剥离处分权”。为什么有了产权证,不通过户??!
为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