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,为加强对违法建筑的管理,海口出台了《协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方案》,决定成立协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,实现到2011年海口不再出现违法建筑的总体目标。
据介绍,根据协同工作方案,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城管、国土部门加强对违法建筑的巡查;与辖区城管、国土、规划监察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签订违建管理目标责任状,并对不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。各区区长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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