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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违建海雅居公开卖房 售楼员称不会被拆

2012-06-11 10:51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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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楼员称三亚项目没报建但不会被拆

建房者把给政府部门“沟通费用”担责情况写进协议

违建一直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,可三亚一处违建开发商公然在市区设售楼部对外售楼,自认没报建,对客户承诺不会被拆除。这是三亚市民反映的三亚凤凰镇海坡村海雅居项目的惊人举动。

记者近日调查发现,海雅居项目为外地老板与本地村民合作建房,双方联合建房合同周全,连给执法部门“沟通费用”该谁承担都写得一清二楚。目前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凰大队已确认海雅居为违建,并称海坡村所有违建已经登记,并上报三亚市委市政府,由于海坡村违建密集,“铁锤行动”将从外围向里进行拆除。

16层海雅居违建楼房

市民举报

违建者市区内设售楼处售违建

近日,一市民匿名向本报记者报料,称在三亚市吉祥街57号有一个海雅居的售楼处,而实际上海雅居项目是一栋违建。报料人认为,违建在市区公然设立售楼处,开发商的胆子实在是太大了。

举报人把一张海雅居的宣传单拿给记者看,宣传单上写有“海雅居项目开发商为三亚元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,该项目建筑面积约35000㎡,共16.5层,户型为26-89㎡度假海景精装公寓,售价7360元/㎡起,购房还送机票。

记者注意到,海雅居拥有自己的网站,网站上项目介绍、区位优势、户型鉴赏等一应俱全,项目效果图特别美观。这些都和正规房地产开发项目没两样。

6月8日,根据举报人提供的项目地址,记者来到海坡村,在海坡小学西侧就是海雅居项目,一栋16层白色高楼已经封顶,只剩房子还未装修完毕,工人正忙着做最后的收尾工作。项目并不像宣传单上宣传得那么好,大楼被旁边几栋高楼包围,一点活动场地都没有,甚至通往外面的道路只容一辆小轿车通过。

记者调查

售楼员称没报建但不会被拆

为了核实海雅居项目的报建情况,记者来到该项目设在三亚市吉祥街57号的售楼处。

记者谎称是外地买房游客,一名姓林的售楼小姐接待了记者。她介绍说,海雅居共16层,是本地村民和外地老板联合建设,1至8层归本地村民,9至16层归外地老板,他们售卖的就是上面的8层。林小姐说,他们总共有300多套房子要卖,从去年底开盘以来已经卖了200多套。“靠海很近,一个四川游客一下子就买了4套房子”,林小姐称,房子很受游客欢迎。

至于能否领到房产证的问题,林小姐称因为项目没有报建,所以没有房产证。林小姐又转口解释,虽说房子办不了房产证,可房子是在宅基地上建设,政府部门不会拆,“像这样的房子在海坡村有300栋,没见拆过一栋”。林小姐特意拿出《联合建房协议书》、《售房合同》和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复印件,向记者展示。

惊人合同

给政府“沟通费用”担责情况写进协议

根据售楼小姐所提供的《售房合同》显示,海雅居的土地用途为集体所有建设用地。《联合建房协议书》则写着这样的内容:海雅居项目甲方为拥有土地的海南本地人陈某、王某,乙方为黑龙江哈尔滨人乔某,项目位于海坡村六组,土地面积为2688.75平方米,土地使用权为甲方所有,乙方保证实际投入的建房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,建成房屋不低于10层。建成房屋的50%为甲方所有,乙方对另外的50%房屋享有60年的使用权。

记者注意到,在风险分担上,合同是这样规定的:施工期间,对政府部门的依法查处,双方应积极协调,沟通各方关系,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;对政府依法行政处罚的金额,甲乙双方各承担50%,但乙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。若政府部门依法强行拆除在建或已建成房屋,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,甲方没有赔偿或补偿乙方的义务。联建工程因政府干涉未能完成,但已完成可利用的楼层时,按比例甲乙双方各50%。

合同还明确,因国家政策不能办证,甲方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义务。在政策允许办证的情况下,联建房屋房产证应得全部办理在甲方名下,办证费用由甲方承担。同时,甲方保证乙方对分成房屋依照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权。

部门回应

上报市委市政府等待统一拆除行动

海雅居项目将做如何处理?记者就此采访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凰大队王大队长,王大队长让一名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。

该执法人员表示,海雅居项目的确没有报建,海坡村有许多类似的违法建筑,“我们已经给所有的违法建筑编号,并上报市委市政府,等待统一拆除行动”,海坡村的违建十分密集,拆除机器很难进入,需要从外围向里面逐一拆除。

 

来源:南岛晚报  作者:    编辑:黄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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